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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alinan]Disalin!
曾供职于CJ E&M (China)电影事业部、电影《分手合约》的制片人;现任新线索(北京)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齐霁给出了很多业内普遍认同的答案:“其实所有偶像团体 的更新换代是很快的,各领风骚3、5年。在韩国以团体出道、红了以后,除了保证团体的演出外,经纪公司大都会根据团员不同的特质,为其规划相应的个体发展 方向,例如少女时代的允儿,参演了大量的电视剧;bigbang里最帅的top,已经有了两部电影作品,而G DRAGON权志龙则因其卓越的音乐才华,积极拓展其个人音乐事业……这些方式是将团员个体价值最大化,同时也是尽量延长团体的商业价值。” “但是这些团体中的中国成员是个比较尴尬的群体,在韩国,当他们作为独立个体面对市场的时候,始终是外来者,不容易得到认同感,而在中国,因为 经纪公司的管理方式和市场定位,他们并没有足够独立发展的空间和机会。像鹿晗所在的EXO—M本就是为中国市场而成立的,迅速走红后,大量商演邀约已经让 经纪公司应接不暇。这样的情况下,公司必然很难为团员进行长远的规划。所以,我相信包括之前的韩庚、吴亦凡他们选择解约是情非得已,但也是情势所迫。他们 不可能一直依附于团体存在,但不给他们机会争取更大的空间,团体解体后,进不去韩国,回不来中国,该何去何从呢?!” 绕来绕去,绕不开现实二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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